帝俄极权共产主义是怎样对付农民的?
劣宁是怎样对付农民的?
經濟災難中最可悲的一面,就是糧食生產的下降。
我們在前面曾說過,蘇俄共產黨和其他的馬克思主義者一
樣,把農民當做小資產階級,因此,也就是產業工人的死敵。—
—儘管事實上,絕大多數的俄國產業工人均系來自農村,而且和
農村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繫,也改變不了這樣一種情況。蘇俄共
產黨向農村居民宣戰,有雙重目的:其一,是要索取糧食來養活
城市居民和紅軍;其二,是要把共產黨的權力滲透到鄉區去。因
為這時,絕大部分的鄉區都還沒有受到布爾什維克黨人奪取政權
的影響。
1918 年的夏天,莫斯科發動了一場鬥爭:向農村索取穀
物。因為農民不願意按照那樣不合理的低價把糧食賣給政府,政
府就去奪取。政府在農村中創立了“貧農委員會”, 那就像是農
村中的 “第五縱隊”, 它與政府合作去鬥爭那些被猜測為囤積
18
埃薩克·\u26031X坦因倍格:《在革命司令部的日子裏》(倫敦,1955 年版),第 145
頁。
- 53 -
糧食的、比較富裕的農民,即富農 (kulaks), 並指望從中得到
一點好處。同時,莫斯科方面把那些城市遊民武裝起來,組成浩
浩蕩蕩的征糧隊,分派到各地去徵收所謂 “剩餘糧食”。農民
中有許多人是服過兵役的退伍軍人,有戰鬥經驗。於是結果,各
地的農民便與征糧隊發生了你死我活的惡戰。大部分的鄉區都淪
為內戰的戰場,其破壞糜爛的程度,超過了紅軍對“白匪”的戰
爭。只要是抗拒蘇維埃政權的農民,列寧就稱之為“富農”,可
以任意批鬥,並號召進行大規模的屠殺。下麵的兩段引文可作為
例證,那都是列寧在 1918 年 8 月發出的工作指示,第一段摘自
列寧對工人們的講話,第二段是列寧發給班薩省共產黨官員的一
份秘密電令:
(一)
富農們瘋狂地敵視蘇維埃政權,他們是蓄意要把千
百萬工人活活餓死,拆散工人隊伍……二者必居其一:
或者是富農消滅無數的工人,或者是工人們毫不留情地
來粉碎那些盜賊成性的、反抗勞動者政權的少數人的叛
亂。……富農們都是些最狠毒、最兇惡、最野蠻的剝削
者。……這批吸血鬼,趁戰爭時期人們的急需,成為暴
發戶。這些坐享其成的蜘蛛,利用戰爭時期農民的貧
困,利用工人的挨餓,養肥了他們自己。……這批寄生
蟲,吸飽勞動者的鮮血,越來越富了,卻讓工人們在城
市里在工廠裏挨餓。這批吸血鬼已經把過去地主們的土
地弄到手,而且還在繼續這樣做,一次又一次地奴役貧
農。我們要毫不留情地對富農宣戰!殺死他們。
(二)
同志們!五個縣區的富農暴動必須毫不留情地予以
鎮壓。整個革命事業的利益,要求我們必須這樣做,因
為目前各地都在與富農進行著“最後的決戰”, 我們必
須樹立一個榜樣。 辦法如下:
1. 把那些臭名彰著的富農、財主、吸血鬼統統吊
死,人數不得少於一百名。(吊死後就掛在那裏示眾,
讓民眾觀看。)
2. 把死者的姓名公佈出來。
3. 把他們的全部穀物,統統沒收過來。
4. 要指定一些人做人質——照昨天的電令辦理。
要做到這樣的程度:使周圍數百俄裏(公里)以內的民眾
都能看到,都能知道,都會膽戰心驚,奔相走告,說我
們正在絞殺那些富農吸血鬼,而且還要絞殺其他的吸血
鬼。
電文收到之日,立即執行。
列寧
要選派一些真正幹練可靠的人去執行19
19
列寧:《列寧全集》,第五版(莫斯科,1958-65 年出版), 第 37 卷,第 39-41
頁。
斯大林是怎样对付农民的?
搞工業化所需的資金,是用各種各樣的方法籌集起來的,
其中包括印發紙幣,徵收各種賦稅,出口糧食,甚至出賣國寶級
的藝術品。
然而,絕大部分搞工業化所需的資金卻是從農民身上搜括
得來的。俄國的農民,自 1861 年沙皇亞曆山大二世宣佈解放農
奴以來,過了七十年,又實際上重新被農奴化了。1929 年中,
蘇聯作出堅定的決策,實行“大規模的農業集體化”。用史達林
的話來說,那便是:必須依靠國內的積累,才能實現國家的工業
化。這就是說,農民必須按最低廉的價格,用糧食來供應產業工
人、城市居民、以及武裝部隊。伴隨著農業集體化所進行的宣
傳,總是著重說明要消滅農村中的“剝削者”。那只是轉移人們
的視線,事實是:在農業集體化中受害最多最深的恰恰是普通農
民。
農業集體化要分兩步走:第一步,是“把富農作為一個階
級來消滅掉”。換句話說,就是要把富農們統統置於死地。第二
步,解散農村公社,把農民們所賴以獨立生活的物資統統沒收過
來。農民們被驅迫著加入集體農場 (集體農莊), 在那裏,農民
們辛勤勞作,不是為他們自己,而是為了國家。農業集體化是一
場自上而下的、史無前例的大變革,它把蘇聯全國四分之三的人
口都變成了政府的農奴。
“富農”一詞,包括那些比較過得去的農民以及那些竭力
反對農業集體化的人。凡被劃為“富農”者,其財物一律沒收,
其人或者是罰往苦役營服苦役,或者是帶著家屬到西伯利亞過流
亡生活。根據官方的記載,在 1930 年和 1931 年,受到這兩種懲
- 66 -
罰的人數為一百八十萬三千三百九十二人。據估計,在那些逃過
死刑這一關的人中,有多至百分之三十的人是凍餓而死5。在那
些僥倖活下來的人中,估計約有四十萬人想盡辦法,先先後後逃
回來,在城市裏或工業區勉強找到一席棲身之地。
供了大量的農產品和肉類食品。
農業集體化使農民陷於社會最低層,那比 1861 年以前的農
奴制還要苛酷。因為:作為一個農奴,他還可以當家作主,領有
自己的穀物和牲畜。而這時集體農莊農民的境遇,卻是奴工的境遇,只能得到
一點最低的聊以活命的口糧。在 1935 年,一個農民家庭全家人
辛辛苦苦工作一年,只能從集體農莊得到二百四十七個盧布的報
酬,那只夠買一雙靴子8。
8 諾維:《蘇聯經濟史》,第 243 頁。
“中農”和“貧農”也都喪失了一切,包括他們的農具和
家畜。農民們寧可把家畜宰殺掉而不願意把它們交出來,只有未
能屠宰的家畜才不得不上繳。這些財物,統統轉歸集體農莊所
有。集體化的農民,每年必須做滿規定的工作日,完成由國家強
制規定的交糧數額,才能得到一份最低的貨幣工資和口糧。國家
付給農民的是戈比6,而把農民交上來的穀物製成麵粉和麵包再
賣給消費者,所得到的卻是盧布,利潤高達許多倍。農民如果不
能完成交糧任務,那只有自己挨餓。有的農民山窮水盡,迫不得
已偷了一點糧食,那就被當做罪行嚴重的罪犯。1932 年 8 月,
蘇聯政府頒佈了一道臭名昭彰的法令,規定“凡盜竊或破壞社會
主義(注:應當讀做共產黨)財產者”處以死刑或十年苦役,此
項法令適用的範圍很廣,連偷了幾把穀物都包括在內。在此項法
令頒佈後的十六個月內,有十二萬五千多農民被判刑,其中有五
千四百名是判處死刑7。由於農民從集體農莊那裏所拿到的僅僅
是口糧,於是政府在 1935 年就允許集體農莊的農民可以種一塊
自留地,平均起來大概是每家一英畝,用以種植蔬菜、水果,供
自己食用,也可以拿到受國家監督的集體農莊的市場上去出賣。
農民們也可以養牛以及一些小牲畜 (但不能養馬)。這些自留地
所出產的東西,卻遠遠超過了其土地面積所占的比例,為國家提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